我的人生中第一場購票演唱會,獻給Linkin Park了!!
只能說,值得值得值得阿~~~
為什麼會想去看Linkin Park演唱會?
這要從頭說起了....(遠目~~~)
以前並不太接觸搖滾樂,總覺得很吵,
對搖滾樂團的印象也只限於史密斯飛船那種老老的團,
後來研一的時候偶然聽到學長在放一首旋律不錯,聽了很high但不會覺得很吵的歌,
中文歌名很好玩,叫"有人來爆料!!"(英文原名:Somebody told me)
The Killers的歌
其中一段歌詞很有趣,很耐人尋味...
"somebody told me you had a boyfriend who looked like a girlfriend
that I had in Febuary of last year"
我還曾經針對這段歌詞進行分析,
(做研究做到起笑連這也要分析??!!)
中文翻譯是這樣"有人跟我爆料說你有個男朋友看起來很像我去年二月交的那個馬子"
那時分析結果,
反正不外乎就是那男的是gay,或那女的是蕾絲邊,
或是他們曾交往的那男/女朋友是雙性戀,實際性別不明...etc
後來就去找他們其他的歌來聽,
個人偏好在陽光普照的周末早晨聽搖滾樂,
感覺很贊,心情會很好,會覺得未來充滿希望!!!
真正認識到Linkin Park是去加拿大時,
上課聊到音樂的主題,
一個日本同學是熱愛搖滾樂的怪咖,
Linkin Park是他最愛的樂團之ㄧ,
說他是怪咖是因為他可以聽這種很吵的搖滾樂邊睡覺,
而且他最愛的另一個團比Linkin Park還吵,
完全就是從頭吼到尾的那種...
我就是從他那邊聽到Linkin Park的歌的,
說實話,還真出乎意料的好聽,
而且越聽越好聽,
主唱Chester彷彿有兩個喉嚨,
唱完吼,吼完唱,完全沒有困難,超厲害!!
而且他正常地唱歌時,聲音其實是很好聽的,
可以用beautiful這字形容。
前天晚上的演唱會,在中山足球場,
其實那場地實在不好,因為有飛機飛過,
不過哩,Linkin Park可以把飛機的聲音蓋過去,
真的是太強了,也可知現場的那種震撼力有多大。
想想用什麼形容詞...
wonderful!! excellent!! aweosome!! terrific!!
extreamly marvellous!! the best!!
從出場到結束,約一個半小時,
他們幾乎連續唱完,中間只休息短短五分鐘,
然後結束的時候,覺得,阿?結束了?我還聽不夠阿~~~
沒安可?原來都唱完了,安可曲都連續前面的曲子一直唱下去,
害我還以為沒安可曲勒...
最後一首以Faint做ending,
Perfect!!!
- Nov 18 Sun 2007 11:21
Linkin Park演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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